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
公 告
(2019)粤01民终3386号
广东禹成建设有限公司:
上诉人许旭钊因与被上诉人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、广东禹成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,不服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(2018)粤0104民初2245号民事判决,向本院提起上诉。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。本案现已审理终结。
因你方下落不明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(2019)粤01民终3386号判决书。判决如下:
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9769元,由上诉人许旭钊负担。
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,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。
特此公告。
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